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聚赢记账报税

《聚赢记账报税》协议全文

目录:
《用户协议》《隐私政策》《会员充值权益协议》《推广有礼协议》《AI报税说明协议》《协作者加入与权限说明协议》《人工报税服务协议》《深度税务体检服务协议》《渠道商合作协议》《推广商合作协议》

《聚赢记账报税》用户协议

版本:V1.2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定义与说明

1.

本协议是您与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间就使用「聚赢记账报税」App(以下简称"本产品"或"本服务")所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在您点击同意本协议并完成注册或开始使用本服务之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涉及收费、退款、免责、个人信息保护等重大权益的条款,本公司已采用加粗方式提请您注意。

2.

本协议中相关名词定义如下:

二、服务内容

1.

本产品是一款由本公司独立开发并运营的记账报税辅助工具,主要面向个体工商户及小型经营者提供以下服务:

2.

本产品所提供的全部内容、数据、建议及测算结果仅供用户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会计、税务、法律或投资专业意见。涉及具体申报、缴税、合同签订或重大经营决策时,用户应自行咨询具有相应资质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

3.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法律法规变更或运营需要对本产品功能进行新增、调整、优化或下线,并在合理期限内通过应用内通知等方式告知用户。

三、会员服务

1.

本产品提供以下会员服务套餐,用户可自愿选择购买:

套餐类型当前价格周期适用范围
月度会员39元/月1 个月单门店全店共享
年度会员399元/年12 个月单门店全店共享
连续包月29元/月1 个月,到期自动续期单门店全店共享
连续包年299元/年12 个月,到期自动续期单门店全店共享
扩容服务9.9元/人/月1-12个月可选(1-4人)单门店协作者席位

上述价格为本协议更新日的标准价。本公司可能依据运营策略开展限时优惠、老用户专享价等活动;您实际应支付的金额,以下单时购买页展示的价格为准,该展示价格即双方就本次购买的成交价。价格调整不影响已支付订单的既得权益。

2.

会员权益遵循"随门店全店共享"原则:用户为某一门店开通会员后,该门店下所有已添加的协作者均可同步享受该门店会员所对应的记账功能、报表权限、AI识别额度等权益,不再单独按席位重复计费。扩容服务用于增加该门店可容纳的协作者席位数量。

3.

支付渠道与苹果内购:会员支持以下支付渠道——安卓/H5 端:微信支付、支付宝、余额支付(充值);iOS 端:Apple 账户内购(App 内购买项目)。iOS 内购的退款、恢复购买及订阅管理遵循本协议第六条第 7 款;连续包月/包年的扣费与取消规则见第六条第 8 款。会员价格可能因渠道成本(如 Apple 抽成)在 iOS 端与安卓端存在差异,以各端购买页展示为准。

4.

会员服务一经开通并支付成功,视为您已确认所购买的套餐类型、价格、周期及对应权益。除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可退款情形外,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会员周期届满前,本公司将在合理期限内提醒用户续费;届满未续费的,会员权益自动终止,相关数据保留与处理依照本协议第五条及《隐私政策》执行。

5.

会员价格、套餐结构、权益内容可能根据运营策略进行调整。调整生效前已购买的会员周期,其价格与权益不受影响;用户续费或新购时,适用调整后的最新规则。

四、账号注册与安全

1.

您可通过手机号码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注册并登录本产品。注册时,您应提供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本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按照平台提示完成必要验证。如信息发生变化,您应及时更新。

2.

您的账号仅限您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因账号保管不善、出借转让或被他人盗用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由您本人承担。

3.

您的账号、密码及验证码为您重要的身份验证凭据,本公司任何工作人员均不会以任何理由向您索要。如发现他人冒用、盗用您的账号或存在其他安全风险,请立即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联系本公司。

4.

如您连续12个月未登录本产品,且账户内无进行中的会员、无未兑换权益、无可提现余额与待清偿欠款的,本公司有权回收您的账号,并依法对相关数据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回收前,本公司将提前30日通过您预留的手机号码短信或应用内消息中心进行提示;提示后您登录一次即可保留账号。

5.

未成年人使用限制:本产品为经营性记账报税工具,面向个体工商户及小型经营者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公司不向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本产品服务;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须在法定监护人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及《隐私政策》,并取得法定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注册使用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其账号,并依法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五、用户数据所有权与保护

1.

您在合法经营过程中自行录入、上传、整理的全部记账数据、票据影像、经营信息及由此衍生的报表,其所有权及数据资产权益均归您本人所有。本公司仅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按照本协议及《隐私政策》约定对上述数据进行存储、加密、备份及必要的处理。

2.

本公司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及《隐私政策》的约定对您的数据采取加密传输、加密存储、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技术与管理措施。未经您的明示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共享或转让您的数据

3.

您理解并同意,为提供云端备份与跨设备同步服务,您的核心数据将存储于本公司合作的阿里云uniCloud境内服务器上,存储期限详见《隐私政策》。如您停止使用本产品并申请数据导出或删除,本公司将在合理期限内按您的请求及法律规定执行。

六、退款政策

1.

本产品退款按"未使用部分"折算,各套餐的折算口径如下:

(1)会员(月度 / 年度 / 连续包月 / 连续包年)

可退金额 = 该订单实付金额 − 已使用整月数 × 本套餐月度折算单价

月度折算单价 = 该套餐标准价 ÷ 该套餐月数,即:

套餐标准价折算单价(每整月扣减)
月度会员39 元/月39 元/整月
年度会员399 元/年33.25 元/整月(399 ÷ 12)
连续包月29 元/月29 元/整月
连续包年299 元/年299 ÷ 12 元/整月(约 24.92 元)

折算单价随定价中心同步:如上述标准价发生调整,折算单价按"调整后价格 ÷ 套餐月数"同步变化,用满整个套餐周期时折算总额恰好等于该套餐标准价(即用满整期无可退金额)。

(2)扩容服务

可退金额 = 剩余未到期整月数 × 9.9 元/人/月 × 本次购买人数

(3)增值服务(权益卡类)

人工报税代办、深度税务体检、零申报、工商年报代办、月度薪资申报等:未兑换(未生成服务工单)的可全额退款;一经兑换受理即已进入人工服务流程,不再退款

2.

金额计算规则(与系统实际结算口径一致):

计算示例

4.

退款申请无固定天数门槛,只要订单处于已支付且未退款状态、且按上述口径计算出的可退金额大于 0,即可在应用内提交退款申请;可退金额为 0 时系统将不予受理。退款申请应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提交,本公司将在收到申请后 7-15 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核实无误的退款款项将原路退回您的支付账户;iOS 端通过 Apple 内购支付的订单,退款由 Apple 官方渠道受理,详见《会员充值权益协议》第四条。

5.

以下情形不予退款

6.

发票:您就本产品会员费、扩容服务费及增值服务费所支付的款项,可依法向本公司索取发票。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提交开票申请,并提供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如需)、接收邮箱等信息;本公司在收到完整开票信息后 10 个工作日 内开具电子发票并发送至您指定的接收方式。已办理退款的订单不重复开具发票;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您应配合退回或红冲原发票。

七、推广奖励规则

1.

首单奖励:每位用户成功邀请第1位好友完成本产品会员充值后,可获得1个月会员奖励,每位用户仅可享受一次首单奖励权益。该奖励以"会员天数"形式发放,在好友充值确认后即时到账并直接延长您门店的会员有效期,不进入冻结状态、不可提现

2.

常规奖励:自第2位起,好友每次成功充值后,推荐人可获得相应奖励:

3.

奖励账户状态与转正规则:自第2位起的现金奖励在被推荐好友充值确认后,首先进入"冻结"状态(不可提现);该笔奖励须在被推荐好友正常使用本产品满1个完整自然月(按30天计),且继续使用满15天后,方可转为可提现余额;年卡奖励按被推荐人实际使用整月数逐月解锁(每月解锁 99÷12)。如被推荐用户在转正前发生退款,相应奖励将予以撤销。

4.

退款扣佣与欠款追偿:如发生本协议第六条所列退款情形,且该订单已结算推广奖励,本公司有权从推荐人的奖励账户或可提现余额中扣除对应奖励金额;奖励账户余额不足以抵扣的,本公司有权向推荐人追偿相应欠款

5.

提现规则:推荐人可提现余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元整时,方可申请提现;提现申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提交,申请时须填写收款方式(支付宝或银行卡)与收款账号,并提供与账号一致的实名信息(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所必需)。本公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支付宝或银行卡转账完成支付,具体到账时间以第三方支付渠道为准

税费提示:推广奖励属于您的个人应税所得。本公司作为支付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适用),并在支付时代扣相应税款;您应配合本公司提供真实、准确的实名与涉税信息。因您提供的实名信息不实、不完整导致无法代扣代缴或产生税务风险的,由您自行承担。

6.

防刷与风控规则(本公司为防范虚假推广所设,随本协议一并公示):推荐人账号须注册满 7 天方可产生有效奖励;同一推荐人每月最多计发 5 次推荐奖励;超出部分不予计发。本公司有权对异常登录、批量注册、虚假交易等行为暂停奖励计发与提现并发起风控审核。

八、消息推送与通知送达

1.

推送内容:本产品通过应用内消息中心、首页弹窗及系统通知(如已授权)向您送达:版本更新通知、优惠活动信息、办税日历与申报提醒、账户与订单状态变更、安全提示等。

2.

送达时点:应用内消息在发布并推送至您的设备时视为送达;首页弹窗在您点击「知道了」或关闭后当日不再重复展示,次日进入将再次提醒,确保重要信息不因误触而错过。

3.

管理方式:您可在「设置与帮助」中管理提醒偏好;在系统设置中关闭本产品通知权限的,应用内消息中心仍保留全部历史消息可供查看,但重要办税提醒可能因此延迟获知,请留意自行查看。

4.

用户协议与账号注销流程:您可随时通过「设置与帮助 → 联系客服」提交账号注销申请。我们将在15 个工作日内核实身份并完成注销;注销前请先自行导出或备份所需数据。注销完成后:账号无法登录、云端数据在30 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进行中的交易与未使用的余额/权益视为放弃。注销不可恢复,如需再次使用须重新注册。

九、AI功能特别说明

1.

本产品中由AI模型驱动的票据识别、语音记账、智能问答等功能,由本公司基于第三方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AI识别结果、建议与回答仅供参考,不构成会计、税务、法律等专业意见,亦不保证识别结果的绝对准确性

2.

您使用AI功能时,本产品可能会将您主动提交的图片、语音、文字内容传输至合作模型服务商以完成识别与处理,具体信息处理范围以《隐私政策》约定为准。

3.

如AI识别结果与您的实际数据存在偏差,您应以原始票据、业务凭证及自行核对结果为准,并可在产品内手动修正。本公司不对因AI识别误差导致的记账或测算偏差承担法律责任。

十、数据存储与技术保障

1.

本产品的全部核心数据均存储于阿里云uniCloud提供的中国境内服务器,本公司通过阿里云合规架构保障数据境内存储与传输。

2.

本公司对您的数据采取传输层加密(TLS/SSL)、存储层加密(AES)、分级权限控制、操作日志审计、敏感字段脱敏等技术与管理措施,防止数据被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泄露或损毁。

3.

尽管本公司已采取合理且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措施,但鉴于互联网环境的开放性及技术发展的局限性,本公司无法保证数据安全绝对无虞。如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本公司将依法及时通知您,并采取补救措施。

十一、协作者规则

1.

门店创建者可邀请其他自然人作为协作者加入该门店,并为其分配相应的查看、录入、修改、报表等权限。协作者在门店内的所有操作均视为门店创建者本人授权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门店创建者承担

2.

门店创建者应严格管控协作者权限,仅向其经营实际需要的人员开放相应权限,因协作者超权限操作、泄密或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门店创建者自行承担。

3.

协作者应遵守本协议全部约定。如协作者违反本协议,本公司有权限制或终止其在相应门店内的使用权限;门店创建者仅在法律法规规定或其自身存在过错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本公司不就协作者的独立行为向门店创建者主张无法律依据的责任。

十二、用户义务与禁止行为

1.

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本协议约定及本产品公示的各项规则,不得利用本产品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

2.

您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3.

如您违反上述约定,本公司有权视情节采取警告、限制功能、暂停服务、封禁账号、追究法律责任等措施。

十三、知识产权

1.

本产品涉及的所有程序代码、界面设计、文字内容、商标标识、图标图案、音频视频及后台数据等知识产权,均由本公司依法独立享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保护。

2.

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您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传播、修改、发行或用于商业目的。

十四、服务中断与变更

1.

本公司将持续优化本产品服务,但因系统维护、升级、网络故障、不可抗力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延迟或终止,本公司将在合理期限内尽力修复,但不承担因此给您造成的间接损失

2.

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对本产品的功能、界面、套餐、价格等进行变更、优化或终止运营。如涉及重大变更或停止运营,本公司将至少提前30日通过应用内通知等方式告知您,并依法依约处理您已支付但未使用的会员费用及数据。

十五、免责声明

1.

本产品为记账报税辅助工具,所提供的全部功能、数据、报表、AI识别结果、税务测算及建议,仅供用户参考与辅助决策,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会计、税务、法律或投资专业意见。用户因信赖或使用本产品数据与建议而作出的经营、申报或决策,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不对以下情形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不得免除的责任,本公司仍依法承担):

十六、协议变更与生效

1.

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更、业务调整或监管要求对本协议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在本产品内向您公示,涉及收费、退款、免责、个人信息处理等重大权益的变更,本公司将至少提前 7 日以显著方式(应用内弹窗或消息中心)单独提请您注意如您不同意修订内容,可停止使用本服务并申请数据导出或删除;如您在修订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视为您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2.

本协议自用户点击同意并完成注册/使用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依法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十七、争议解决

1.

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与本协议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八、联系方式

1.

如您对本协议、本产品服务、会员费用、退款申请、推广奖励或个人信息保护等任何事项有疑问、建议或投诉,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本公司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2.

如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您还可以通过以下法定途径主张权利,本公司不会因此对您采取任何不利措施: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2026年8月20日


《聚赢记账报税》隐私政策

应用备案号:辽ICP备2026019661号-3A |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2026019661号-1 | 公安备案号:辽公网安备21010302666977号

版本:V1.2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引言与适用范围

1.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我们")深知个人信息对您的重要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本政策将帮助您清晰了解本公司在为您提供「聚赢记账报税」App(以下简称"本产品")服务过程中,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2.

本政策适用于您使用本产品所涉及的全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如本产品的某些具体功能由本公司关联方或合作方共同提供,该等功能对应的个人信息处理将依照本政策执行;如关联方或合作方另有独立隐私政策且与本政策存在差异的,将以专门告知或弹窗提示为准。

3.

请您在使用本产品前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政策全部内容。一旦您点击同意本政策并开始使用本产品,即视为您已知悉并同意本政策全部约定。如您对本政策内容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

二、我们收集的信息

1.

为实现本产品的基本业务功能、保障账号安全并持续优化服务体验,本公司会在以下情形中收集您的相关信息:

(1)账号与身份信息

(2)记账与经营数据

(3)票据图片与AI识别场景

(4)语音信息

(5)设备与日志信息

2.

我们明确不收集的信息(负面清单):本产品不收集您的通话记录、短信与通讯录内容、相册全量照片、地理位置、生物识别信息(指纹/人脸)、其他应用的安装与使用记录不收集也不存储您的银行卡密码、支付密码、支付平台登录口令。本产品接入第三方支付时,支付凭证的输入与校验全程在支付宝、微信支付、Apple 各自的收银台内完成,本公司不接触、不存储上述密码与口令

3.

收集清单(一表速览)

信息类型收集场景使用目的是否可拒绝
手机号码、短信验证码注册、登录、安全验证账号建立与身份验证否(不提供无法注册)
店铺名称、经营者姓名、行业类别、经营地址您主动填写门店资料记账主体归属、报表与申报辅助可(不影响记账核心功能)
收支记录、金额、分类、备注您主动录入记账、报表、税务测算否(核心功能数据)
票据图片、扫描件您主动拍摄或选择相册票据识别与归档可(可改手动录入)
语音您主动录音语音转文字记账可(可改键盘录入)
图片、语音、文字(AI 场景)您主动提交至 AI 功能完成识别与问答可(不使用该功能即不收集)
设备型号、系统版本、IP、操作与崩溃日志使用过程中自动记录安全防护、故障诊断否(安全运行所必需)

4.

我们不会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如未来业务扩展需要收集新增个人信息,我们将通过本政策更新或单独弹窗方式向您告知,并依法取得您的同意。

三、信息使用目的

1.

本公司将所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目的:

2.

我们承诺不会基于商业营销目的向您推送与本产品无关的广告内容;如未来涉及营销推送,将依法另行取得您的同意,并提供便捷的退订方式。

四、信息存储

1.

您的全部核心数据(包括记账数据、票据影像、门店信息、AI识别结果等)均存储于本公司合作的阿里云uniCloud所提供的数据中心,位于中国境内,本公司通过阿里云合规架构确保数据不跨境传输。

2.

数据出境说明:本产品所接入的云服务、短信服务与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均在中国境内提供服务、在境内处理数据本产品不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不存在个人信息出境情形。如未来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本公司将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三章的规定,事先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向您单独告知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并履行相应法定程序。

3.

存储期限如下:

4.

我们采取AES对称加密、TLS/SSL传输加密、分级权限控制、操作日志审计等技术与管理措施保护您的数据。数据加密密钥由阿里云KMS统一管理,员工访问须经审批与脱敏处理。

五、信息共享与第三方

1.

我们承诺不会出售您的个人信息,亦不会未经您同意与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或本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2.

为实现本产品的部分必要功能,本公司会向以下合作方共享实现该等功能所必需的最小化信息

(1)支付宝支付服务

(2)微信支付服务

(3)Apple 内购服务(仅 iOS 端)

(4)短信服务商

(5)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商

(6)云服务与基础框架

3.

第三方 SDK 清单:本产品集成的第三方 SDK 及其处理的信息如下。本产品未集成任何广告 SDK、行为分析 SDK 或用户画像 SDK

SDK 名称提供方使用目的涉及的信息
DCloud uni-app 基础运行库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应用跨端运行基础框架设备型号、系统版本、应用版本、崩溃日志
uniSMS 短信 SDK数字天堂(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送验证码与安全通知手机号码
支付宝 App 支付 SDK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完成支付订单号、金额、设备与网络信息
微信开放平台 SDK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完成微信支付、微信登录订单号、金额、设备与网络信息
Apple StoreKit(IAP)Apple Inc.iOS 端内购与订阅交易凭证、交易号、商品标识
阿里云 uniCloud SDK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数据存储、云函数、文件存储账号数据、业务数据

4.

如发生本公司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或资产转让等情形,涉及您的个人信息转让将依法向您告知并取得您的同意

5.

以下情形下,我们可能会依法向有权机关或经法律授权的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配合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调查、应对紧急公共安全事件、保护用户或第三方重大合法权益。

六、Cookies与本地存储

1.

为保证本产品正常运行、改善您的使用体验,本产品会在您的设备中存储必要的Cookies、Session及本地缓存数据,用于记录登录状态、保存偏好设置、保障交易安全。

2.

您可以通过本产品内的隐私设置或设备系统设置清除上述数据。清除后可能会导致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

七、您的权利

1.

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依法享有以下权利,本公司提供便捷的行使途径:

(1)查询与复制权:您有权查询、复制您的个人信息及本产品的处理情况;

(2)更正权:如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有误,有权要求本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3)删除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您有权要求本公司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4)数据导出权:您有权申请导出您在本公司存储的记账数据、票据影像、报表等结构化数据;

(5)注销权:您有权申请注销账号;账号注销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并依法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6)撤回同意权:您有权撤回此前作出的同意,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

2.

您行使上述权利,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提交申请。为保障账号与数据安全,本公司可能要求您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我们将在收到您的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处理并反馈结果

八、未成年人保护

1.

本产品面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为个体工商户及小型经营者提供记账报税辅助服务。

2.

本公司不向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本产品服务;如您为已满14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本产品,须在法定监护人指导下阅读本政策并取得其同意后使用

3.

如发现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注册使用本产品的,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其账号,并依法删除相关个人信息。

九、信息安全措施

1.

本公司已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并落实以下措施保障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2.

尽管本公司已采取合理且符合行业标准的安全措施,鉴于互联网与信息技术的固有风险,我们无法保证信息安全绝对无虞。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损毁或丢失的,我们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依法及时告知您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十、政策更新

1.

本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更、业务调整或监管要求对本政策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政策将至少提前7日通过应用内通知等方式予以公示,告知您修订内容、生效时间及主要变化

2.

如您不同意修订内容,可停止使用本产品并申请账号注销与数据删除;如您在修订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本产品,视为您接受修订后的政策

十一、争议解决

1.

因本政策的解释、效力及与本政策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联系方式

1.

如您对本政策、本公司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或您依法享有的权利有任何疑问、建议、投诉,或希望行使查询、更正、删除、导出、注销等权利,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处理并回复

2.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为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已指定专人担任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受理并跟进您的个人信息相关请求。您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提交的请求均将转由该负责人跟进;如您需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请求,可寄送至本公司注册地址(收件人请注明"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收)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贸路71号1号公寓4楼14号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本政策自用户点击同意并完成注册/使用之日起生效。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2026年8月20日


《聚赢记账报税》会员充值权益协议

版本:V1.2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会员服务概述

1.

本协议由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以下简称"我们"或"公司")与使用"聚赢记账报税"应用会员服务的用户(以下简称"您"或"会员")共同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在会员充值、权益使用及退款等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2.

会员服务包括"门店会员"与"协作者扩容"两类,分别面向门店店主及门店协作者提供差异化权益。

3.

门店会员:由门店店主购买,全店共享会员权益。门店包括店主本人及全部已加入门店的协作者。

4.

协作者扩容:当门店协作者人数超过基础额度时,店主可按 9.9 元/人/月 的价格为单个协作者购买扩容权益,每位协作者独立下单,支持 1 至 4 人、1 至 12 个月的不同时长组合。

二、会员权益

1.

AI智能分类记账:基于人工智能模型自动识别并归类商户的收支记录。该功能输出结果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会计、税务或法律专业意见,您应自行核对并对最终记账数据负责。

2.

拍照语音记账:通过拍照识别票据或语音输入方式快速生成记账记录。因图像清晰度、语音识别准确度等因素可能造成识别偏差,平台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记账差错责任

3.

AI税务问答:基于大语言模型提供税务相关问题的智能问答。该回复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税务咨询意见,复杂的税务事项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具备资质的税务师。

4.

云端同步:将记账数据同步至云端服务器,实现多设备访问。云端服务的可用性受网络及第三方基础设施影响,平台不保证服务永不中断

5.

云端备份:定期对记账数据在云端进行备份存储。备份不是无限期存储,平台保留根据存储成本与技术条件调整备份策略的权利

三、定价及有效期

1.

会员价格(本协议更新日的标准价)

您实际应支付的金额,以下单时购买页展示的价格为准;平台可能开展限时优惠、老用户专享价等活动,购买页展示价即本次成交价。iOS 端因需通过 Apple 内购结算并承担渠道成本,价格可能与安卓/H5 端存在差异,以各端购买页展示为准。

2.

会员服务自支付成功之时起计算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

3.

价格调整:如服务价格发生调整,平台将通过应用内公告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进行公示。已付款的会员订单在原有效期内不受价格调整影响

4.

到期数据处理:会员有效期届满后,云端数据将进入 30 天宽限期宽限期内云端数据不可查看、编辑或导出;宽限期届满后,云端数据将被清除,且不可恢复。本地数据不受影响,您仍可在本地继续使用记账功能。

四、退款规则

1.

退款申请无固定天数门槛:会员及扩容服务在有效期内均可申请退款,只要订单处于已支付且未退款状态、且按下述口径计算出的可退金额大于 0,即可提交申请。退款申请请通过 App 内「设置与帮助 → 联系客服」提交工单,我们将在收到申请后 7-15 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

2.

退款折算口径(与系统实际结算一致)

套餐标准价折算单价(每整月扣减)
月度会员39 元/月39 元/整月
年度会员399 元/年33.25 元/整月(399 ÷ 12)
连续包月29 元/月29 元/整月
连续包年299 元/年299 ÷ 12 元/整月(约 24.92 元)

折算单价随定价中心同步:标准价调整时,折算单价按"调整后价格 ÷ 套餐月数"同步变化;用满整个套餐周期时,折算总额恰好等于该套餐标准价(即用满整期无可退金额)。

计算规则:上述结果低于 0 时按 0 计,且不超过该订单实付金额(双封顶);"整月"按每满 30 个自然日计 1 个月,不足 1 个整月的零头不再额外扣减,也不单独折退;会员的已使用整月数最多扣减 1 个整月(月度类)或 12 个整月(年度类)

3.

退款计算示例

4.

退款后有效期:退款成功后,会员有效期或扩容席位有效期将按已退部分同步扣减;可退金额为 0 的(即已无未使用部分)不再受理退款。

5.

退款路径: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或余额支付的订单,退款将原路退回至您原支付账户(余额支付的退回至您的账户余额),到账时间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处理周期为准,通常为 1 至 7 个工作日。

6.

不予退款情形

7.

苹果账户内购(iOS)特别约定:在 iOS 端通过 Apple 账户内购(App 内购买项目)购买的会员服务:

8.

自动续费(连续包月/连续包年)特别约定

9.

红包与优惠券(如参与活动获得)

五、增值服务(权益卡)

1.

除会员与扩容外,本产品还提供下列按次/按期计费的增值服务,均为单份计价、明码标价,下单时购买页展示价即成交价:

服务名称当前价格计价单位
深度税务体检49 元
人工报税代办(季度)99 元
零申报(年)299 元
工商年报代办49 元
月度薪资申报9.9 元

关于月度薪资申报的人数口径每份覆盖 5 人以下(含 5 人)。员工人数超过 5 人时,系统会按人数给出"建议购买份数"的提示(供参考),但不会限制您购买、也不强制您补购;如对份数有疑问,可先联系客服确认后再下单。

2.

交付方式(权益卡):增值服务支付成功后,系统为您发放对应权益卡权益卡须在 App 内点击"使用/兑换"并生成服务工单后,才进入人工受理流程;未兑换的权益卡可全额退款(见第四条),兑换后即已进入服务流程,不再退款。

3.

服务范围与额外费用:各项增值服务的具体服务范围、服务时限与不包含事项,以对应专项协议为准(如《人工报税服务协议》《深度税务体检服务协议》)。服务费不包含依法应由您承担的税款本身、滞纳金与罚款,也不包含未列明的税务稽查应对、税务筹划、历史期间更正申报等事项(可另行协商)。

4.

材料真实性与配合义务:您应保证提供的记账数据、票据影像、银行流水、授权文书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因资料不实、不全或迟延导致的申报错误、逾期、补税及罚款,由您自行承担。涉及代办申报的服务,需您在 App 内在线签署授权文书后方可执行。

5.

服务时限与异常处理:因税务机关系统故障、政策调整等非本公司可控原因导致的延误,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会及时告知并协助处理;因本公司过错导致逾期申报或申报错误并产生滞纳金、罚款的,经核实后由本公司承担相应部分

6.

发票:您就增值服务支付的费用,可依法向本公司索取发票。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提交开票申请,并提供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如需)、接收邮箱;本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电子发票。已办理退款的订单不重复开具;已开具发票的订单发生退款时,您应配合退回或红冲原发票。

六、免责声明

1.

会员权益以应用内实际展示为准,本协议所述功能介绍、页面文案与最终实现的功能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平台将持续优化服务。

2.

本协议项下所有服务不构成投资建议、税务建议或法律建议。任何基于平台功能做出的经营决策、税务申报或法律安排,均由您自行判断与承担。

3.

责任限额:在任何情况下,平台依据本协议向您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就本次会员服务实际支付的金额

4.

因不可抗力、第三方原因、网络中断、系统维护等情形导致服务无法提供或延迟的,平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免责。

七、其他条款

1.

协议完整性:本协议与您在应用内确认的订单信息共同构成双方就会员服务的完整约定。

2.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

变更公示:平台可依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需要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应用内提前公示。涉及收费标准、退款规则、自动续费规则的重大变更,平台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以显著方式(应用内弹窗或消息中心)单独提请您注意如您不同意变更内容,可停止使用并申请退款(按本协议第四条口径);您在变更生效日后继续使用会员服务,视为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4.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协议或会员服务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

八、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8 月 20 日起生效(最新修订:2026 年 9 月 13 日)。您在应用内点击确认或实际使用会员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


《聚赢记账报税》推广有礼协议

版本:V1.2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活动概述

1.

本协议由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与参与"聚赢记账报税"应用推广有礼活动的用户(以下简称"您"或"推广者")共同订立,旨在明确推广奖励、提现规则及相关权利义务。

2.

推广有礼活动是平台为回馈用户分享而设立的长期活动,用户通过分享邀请码邀请新用户注册并在平台内完成指定有效充值行为后,可获得相应奖励。

3.

参与本活动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二、奖励规则

1.

首次邀请奖励:您每邀请一名新用户注册并完成首次会员充值(任意付费会员订单),即可获得 1 个月会员权益 奖励。该奖励仅可享受一次,即您本人首次成功邀请第 1 位有效好友时可获得。该奖励以"会员天数"形式发放,在好友充值确认后即时到账并直接延长您门店的会员有效期,不进入冻结账户、不可提现(与下文第 2 位起的现金奖励形态不同)。

2.

后续有效充值奖励:自第 2 位有效好友起,根据被邀请人实际购买的会员类型,您可获得相应奖励:

3.

按月解锁:年卡奖励按被邀请人实际使用整月数逐月解锁,每月解锁 99÷12 ≈ 8.25 元;月卡奖励在被邀请人使用满 1 个整月后再满 15 天且无退款时,一次性转正。

4.

扩容订单不参与奖励:协作者扩容订单(9.9 元/人/月)不计入推广奖励基数。

5.

奖励计算示例:用户 A 邀请好友 B 购买月度会员(39 元/月),则 A 可获得 9.9 元奖励(进入冻结账户,转正条件见第四条);若 B 购买年度会员(399 元/年),则 A 可获得 99 元奖励,并按 B 实际使用整月数逐月解锁 8.25 元。奖励金额与被邀请人实际支付的金额无关,仅与其购买的会员类型有关。

三、奖励发放

1.

奖励自被邀请人订单生效之时起计算。其中:第 2 位起的现金奖励计入您的"冻结账户"(不可提现);首次邀请奖励为会员天数,即时到账、不进冻结账户。

2.

发放时效:现金奖励将在好友充值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 计入您的冻结账户;首次邀请奖励的会员天数在充值确认后即时到账。

四、奖励冻结与转正

1.

冻结期第 2 位起的现金奖励计入冻结账户后即进入冻结期,不可提现;首次邀请奖励的会员天数不属于冻结范围。

2.

转正条件

3.

退款导致的回退:若被邀请人在奖励转正后发生退款,平台有权按比例扣回已发放的奖励,未扣回部分记入待清偿欠款。

五、退款处理

1.

退款扣佣:当被邀请人发生退款时,平台将从您的冻结账户或可提现余额中扣除与该订单对应的等额奖励。

2.

可提现不足:若可提现余额不足以扣回奖励,不足部分将记入您的待清偿欠款,您将无法继续提现,直至清偿完毕。

3.

奖励优先抵扣:清偿欠款前,您后续获得的所有奖励将优先用于抵扣待清偿欠款,抵扣完成后再将剩余部分计入可提现余额。

六、提现规则

1.

提现门槛:单次提现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提现申请提交后进入审核流程。

2.

提现时效:审核通过后,款项将在 1 至 3 个工作日 内到账,具体到账时间以第三方支付平台处理周期为准

3.

收款方式与实名信息:申请提现时,您须填写收款方式(支付宝或银行卡)与收款账号,并提供与账号一致的实名信息实名信息为平台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及反洗钱核查所必需;因您提供的实名信息不实、不完整或与收款账号不一致导致无法打款或产生税务风险的,由您自行承担。

4.

异常账号限制:平台有权对存在异常登录、批量注册、虚假交易等可疑行为的账号暂停提现并发起风控审核,审核期间无法提现。

七、禁止行为与风控

1.

您不得从事以下行为

2.

已公示的量化风控规则(本活动为防刷所设,一并向您明示):

3.

违规处理: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平台有权取消全部奖励、冻结账户、拒绝提现,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税务提示

1.

推广奖励属于您的个人应税所得平台作为支付方,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如适用),并在支付时代扣相应税款。

2.

为履行上述义务,您应在申请提现时提供真实、准确的实名信息因您提供的实名信息不实、不完整导致无法代扣代缴或产生税务风险的,由您自行承担

3.

涉及税务问题,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师。

九、免责声明

1.

平台有权根据活动运营情况、法律法规变更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暂停、调整或终止本活动,届时将通过应用内公告告知。

2.

因网络中断、系统维护、第三方服务故障等非平台可控原因导致奖励发放延迟或无法发放的,平台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免责

3.

平台依据本协议对您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就本活动实际已获得的奖励金额

十、其他条款

1.

信息保护:平台将依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与推广数据,详情请参阅《隐私政策》。

2.

活动期限:本活动为长期活动,平台有权依据业务调整提前公告结束时间。

3.

协议变更与通知:平台可依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需要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应用内提前公示。涉及奖励金额、转正条件、提现门槛、税务处理等重大变更,平台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以显著方式(应用内弹窗或消息中心)单独提请您注意;您在变更生效日后继续参与活动,视为接受变更后的协议。

4.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协议或活动有任何疑问,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

十一、生效与接受

本协议自 2026 年 8 月 20 日起生效(最新修订:2026 年 9 月 13 日)。您在应用内点击确认参与活动或实际分享邀请码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


《聚赢记账报税》AI报税说明协议

版本:V1.2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服务性质

1.

本协议由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与使用"聚赢记账报税"应用 AI 报税助手的用户(以下简称"您")共同订立。

2.

AI 报税助手是平台基于大语言模型技术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提供的智能问答与估算工具,旨在辅助您进行日常记账与税务相关的参考性查询。

3.

本服务仅属于辅助参考工具,不属于专业税务代理、税务咨询或会计服务,任何涉及税款申报、税务筹划、税务争议处理等事项,仍需您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或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办理。

二、功能范围

1.

记账问答:回答关于日常记账分类、收支记录等基础问题。

2.

报税指导:基于现行公开税收政策提供一般性报税流程与材料准备建议。

3.

发票咨询:关于发票开具、抵扣、冲红等常见操作流程的咨询。

4.

税费估算:根据您输入的经营数据对相关税费进行估算估算结果仅供参考,最终应缴税额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三、服务方式

1.

本服务以应用内对话形式提供,您可通过输入文字、选择结构化表单等方式与 AI 助手交互。

2.

AI 助手输出内容由模型自动生成,平台不保证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或适用性。

3.

您理解并接受,AI 助手在不同时间针对同一问题可能给出不同答复,请您以最新回复并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四、重要免责条款

1.

AI 助手输出仅供参考,不构成专业意见。任何基于 AI 输出所做的税务申报、税款缴纳、发票开具等行为,均由您自行判断并承担全部责任。

2.

用户自行核实义务:您有义务对 AI 助手输出的任何信息进行独立核实,必要时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具备资质的税务师、会计师、律师。

3.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平台依据本协议向您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就 AI 报税助手相关会员服务实际支付的金额

4.

专业意见优先:当 AI 助手输出与税务机关、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意见不一致时,以专业意见为准

5.

政策更新风险:税收政策可能随时调整,AI 助手可能未能实时同步最新政策,请您以最新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五、使用限制

1.

合法合规使用:您应基于合法经营、真实经营数据使用本服务,不得用于任何违法违规目的。

2.

禁止行为

3.

违规处理: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冻结或注销账号,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向税务机关举报的权利。

六、数据说明

1.

数据上传:为提供 AI 报税服务,您输入的经营数据、对话内容等必要信息将上传至云端服务器用于模型计算与结果返回。

2.

数据安全:平台采用业界通行的加密传输与存储技术保护您的数据,但鉴于互联网环境的固有风险,平台不保证数据安全绝对无虞

3.

避免敏感信息:请您避免在对话中输入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个人信息,因您主动输入敏感信息而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4.

隐私政策:详细的数据处理规则请参阅《隐私政策》。

七、服务可用性

1.

服务中断:平台有权在系统维护、升级、故障修复等情况下暂停或中断服务,并将尽可能提前公告。

2.

数据备份:平台将定期对 AI 对话记录进行备份,但不保证备份数据的永久可访问性

3.

服务更新:平台将持续迭代 AI 助手功能,功能、内容、界面可能随时调整。涉及收费、免责范围、数据处理方式等重大权益的变更,平台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以显著方式(应用内弹窗或消息中心)提请您注意;一般性优化调整不再单独通知。

八、消费者权益

1.

退款政策:使用 AI 报税助手相关会员服务的退款,按《会员充值权益协议》第四条执行,可退金额 = 该订单实付金额 − 已使用整月数 × 本套餐月度折算单价,双封顶且不足整月部分不单独折退

2.

推广奖励:通过邀请好友获得 AI 报税相关会员奖励的,按《推广有礼协议》执行。

3.

提现规则:涉及推广奖励提现的,按《推广有礼协议》提现规则执行,单次提现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1 至 3 个工作日到账

九、协议变更与通知

1.

平台可依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需要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应用内提前公示。

2.

如您不同意修改,应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并可申请退款(按《会员充值权益协议》第四条口径);您在重大变更生效日后继续使用 AI 报税助手服务,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

3.

重大变更(涉及收费、免责范围、数据处理方式等重大权益的)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通过应用内弹窗、公告或消息推送方式提请您单独注意

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

本协议条款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其他条款

1.

本协议与《会员充值权益协议》《推广有礼协议》《隐私政策》等共同构成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完整协议体系。

2.

同一事项在不同协议中约定不一致的,以对用户权益保护更有利的条款为准;如无法判断,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3.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协议或 AI 报税服务有任何疑问、投诉或建议,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

十二、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8 月 20 日起生效(最新修订:2026 年 9 月 13 日)。您在应用内点击确认或实际使用 AI 报税助手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


《聚赢记账报税》协作者加入与权限说明协议

版本:V1.2 | 生效日期:2026年8月2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协议主体与说明

1.

本协议由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与"聚赢记账报税"应用门店的店主及协作者共同订立。

2.

门店:指店主在"聚赢记账报税"应用内创建的工作空间,门店包含店主本人及所有已加入的协作者。

3.

店主:指创建门店并拥有最高管理权限的用户。

4.

协作者:指通过店主分享的邀请码加入门店、协助店主进行经营记账的用户。

5.

本协议旨在明确协作者加入方式、权限范围、数据安全责任及争议处理等事项。

二、协作者加入方式

1.

邀请码生成:店主在应用内创建门店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专属邀请码,店主可通过应用内分享功能将邀请码发送给拟加入的协作者。

2.

加入流程:协作者在应用内输入邀请码并完成验证后,即视为成功加入该门店。

3.

视为同意协作者在输入邀请码并点击确认加入门店之时,即视为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未阅读本协议不构成免责事由。

4.

加入限制:单一门店的协作者人数存在上限,超出上限后需通过"协作者扩容"功能额外购买,扩容权益按《会员充值权益协议》执行。

三、协作者权限

1.

数据查看权限:协作者加入门店后,可查看门店内全部记账记录、票据、报表、经营数据等。

2.

数据操作权限:协作者可对门店数据进行以下操作:

3.

实时同步所有操作均实时同步至云端操作生效后将即时影响全店,包括店主及其他协作者可见的数据。操作一旦执行不可撤销,平台不提供操作回滚功能

4.

权限对等:在店主未另行调整的情况下,店主与协作者的数据操作权限对等,任何操作均视为门店共同行为

5.

数据归属:门店内全部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于店主,协作者仅享有使用权限,不享有数据所有权

四、权限管理与退出

1.

店主管理权限

2.

协作者主动退出:协作者可随时通过应用内功能主动退出门店,退出后立即失去对门店数据的所有访问与操作权限

3.

退出后数据处理:协作者退出后,为保障门店数据完整性,协作者此前操作产生的历史记录将保留在门店内,但协作者本人不可再查看、编辑或删除。

4.

数据迁移:协作者退出后,其在本地存储的门店数据将随其账号数据保留或清除,详情请参阅《隐私政策》。

5.

删除数据请求:协作者如希望删除其个人相关的门店数据记录,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提交申请,平台将在15 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反馈处理结果。

五、数据安全与责任

1.

数据保护义务:店主与协作者均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及邀请码,因自身原因导致账号或邀请码泄露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2.

禁止行为

3.

违规处理:违反上述义务的,平台有权立即终止相关账号的服务权限、解除其门店成员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4.

操作记录留存:平台将留存所有操作记录至少 6 个月,用于纠纷处理与合规审查。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

1.

个人信息保护:平台将依法保护您作为协作者的个人信息,详情请参阅《隐私政策》。

2.

自主退出权您有权随时主动退出门店并要求删除您的个人身份信息,但经匿名化处理的操作记录可能因门店经营连续性需要予以保留。

3.

客服反馈:如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权益被侵犯或对本协议有疑问,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反映,我们将在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4.

投诉举报:如您发现店主或其他协作者存在违规行为,请通过上述渠道进行投诉,平台将及时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5.

协作者个人信息的处理与告知义务

6.

协作者关系的独立性协作者与店主之间可能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委托关系,该等关系及其项下的报酬、社保、税务等事项由双方自行约定与处理,与平台无关;平台仅提供记账协作工具,不构成对任何一方的用工主体或代理人。

七、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1.

友好协商:店主与协作者之间因门店数据、操作权限等发生争议的,应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平台协助:协商不成的,可向平台申请调解,平台将依据操作记录与平台规则进行中立判定。

3.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

管辖法院: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八、协议变更与通知

1.

平台可依据法律法规变更或业务调整需要修改本协议,修改后的协议将在应用内提前公示。

2.

重大变更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通过应用内弹窗、公告或消息推送方式提请您单独注意

3.

店主继续运营门店、协作者继续参与门店操作的行为,即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不同意,可随时按第四条退出或停止使用。

九、其他条款

1.

协议完整性:本协议与《会员充值权益协议》《AI 报税说明协议》《隐私政策》等共同构成您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完整协议体系。

2.

可分割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联系方式:如您对本协议或协作者服务有任何疑问、投诉或建议,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渠道与我们联系。

十、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8 月 20 日起生效(最新修订:2026 年 9 月 13 日)。店主创建门店并生成邀请码、协作者输入邀请码并确认加入门店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0 日


《聚赢记账报税》人工报税服务协议

版本:V1.1 |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0日 | 更新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服务内容

1.

「人工报税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指由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安排的办税人员,依据您授权并提供的数据资料,代为完成约定期间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填报与提交操作。

2.

服务范围以您购买的对应服务卡所示为准(如:人工报税代办(季度)、零申报(年)等)。服务不含:税务稽查应对、补税税款本身、滞纳金、罚款、税务筹划、历史期间更正申报(可另行协商)。

二、您的义务

1.

您应保证通过本产品提供的记账数据、票据影像、银行流水、授权文书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因资料不实、不全、迟延导致的申报错误、逾期、补税、滞纳金及罚款,由您自行承担。

2.

您应在服务期内及时上传票据与确认账目;服务人员将依据您已确认的账面数据申报。申报提交前会通过 App 推送或工单与您确认,逾期未回复视为确认无误。

三、服务时限与异常

1.

本公司在收到完整资料且您确认账目后,于当期法定申报期截止前完成申报。因税务机关系统故障、政策突变等非本公司可控原因导致的延误,本公司不承担责任,但会及时告知并协助。

2.

因本公司过错导致逾期申报或申报错误,产生滞纳金、罚款的,经核实后由本公司承担相应部分;本公司亦可选择为您免费顺延一期服务作为补偿(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四、费用与退款

1.

本服务通过权益卡(服务卡)购买。未使用(未生成服务工单)的权益卡可全额退款;点击使用后即进入人工受理,不再退款。退款口径与流程按《会员充值权益协议》第四条执行(会员类按"实付 − 已使用整月 × 本套餐月度折算单价"折算;权益卡类未兑换全额退)。

五、授权与数据安全

1.

申报操作需要您在 App 内在线签署《办税授权委托书》或线下书面授权。您可随时在 App 内撤销授权;撤销后未完成的服务单按未使用处理,可按第四条申请退款。

2.

本公司对您的经营数据与申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仅用于履行本服务,不向无关第三方提供。服务完成后资料按约定留存备查,具体期限见《隐私政策》第四条。

3.

办理本服务所需的人员资质与合规要求:本公司安排承办本服务的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事涉税专业服务须取得特定资质或许可,本公司将确保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主体或人员承办。

六、消费者权益

1.

发票:您就本服务支付的费用,可依法索取发票。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提交开票申请并提供开票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如需)与接收邮箱;本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电子发票。已退款订单不重复开具;已开票订单退款时您应配合退回或红冲。

2.

投诉渠道:如您对本服务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投诉;仍不满意的,可拨打 12315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 12366 向税务机关咨询反映。

七、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用户协议》《会员充值权益协议》《隐私政策》执行。同一事项在不同协议中约定不一致的,以对用户权益保护更有利的条款为准

2.

争议解决: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9 月 10 日起生效(最新修订:2026 年 9 月 13 日)。您购买或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2026 年 9 月 10 日


《聚赢记账报税》深度税务体检服务协议

版本:V1.0 |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3日

一、服务性质与内容

1.

「深度税务体检」(以下简称"本服务")是由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供的经营性财税风险自查辅助服务。本服务基于您在本产品内已录入并确认的账目、票据与申报数据,按预设的风险检查项进行自动比对与人工复核,最终向您输出一份风险提示报告

2.

本服务的性质是"自查与提示",不是税务鉴证、审计、税务代理或税务咨询结论

3.

服务工序(共四道人工工序):① 数据范围与账目完整性预检;② 风险项自动比对与初筛;③ 人工复核(对初筛出的风险项逐项复核并剔除误报);④ 报告出具与解读建议。未完成人工复核的报告不出具

4.

风险项构成:报告由60 项以上检查子项组成,覆盖账实一致性、票据与凭证完整性、收入完整性、成本费用合规性、工资与个税、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经营所得个税、优惠适用、申报及时性、跨期与证据链等维度。检查项清单以报告正文实际列示为准,本公司可能随政策更新调整检查项。

二、报告内容与使用限制

1.

报告包含:数据范围与免责声明、各维度风险项结论、风险等级、依据、建议动作与佐证材料清单。

2.

报告为诊断性结论,不构成申报文件,也不代表税务机关的认定结果;本公司不对任何处理结果作出承诺。报告仅供您本人(及您门店内经您授权的协作者)内部参考使用,不得作为向税务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提交的证明材料,也不得用于对外宣传。

3.

报告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 3 个月。因税收政策调整、您的账目后续变动或新增业务导致结论不再适用的,本公司不承担更新义务。报告中的结论基于出具时点您提供的数据范围,数据范围之外的事项不在检查范围内。

三、您的义务

1.

您应保证提供的账目、票据与申报数据真实、完整、及时因数据不实、不全、跨期或您未按报告建议自查整改而导致的补税、滞纳金、罚款及其他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

您应在收到报告后自行判断并决定是否采纳建议。是否调整账务、是否补正申报、是否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均由您自行决定并承担后果,本公司不代为决策,也不代为沟通(另有约定的服务除外)。

3.

避免在备注、凭证或对话中提交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敏感个人信息;因您主动提交敏感信息产生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四、费用与退款

1.

本服务通过权益卡(服务卡)购买,标准价 49 元/次,购买页展示价即成交价。

2.

未兑换(未生成服务工单)的权益卡可全额退款;点击使用并生成工单后,即已进入预检与人工复核流程,不再退款。 退款口径与流程按《会员充值权益协议》第四条执行。

3.

服务时限:在本公司收到完整资料后,一般于 5 个工作日内出具报告;因您的数据缺失需要补录、或遇法定节假日,时限相应顺延,本公司将及时告知。

五、数据使用与保密

1.

为完成体检,本公司将读取您指定门店、指定期间的账目、票据与申报数据。您可自行选择体检的数据范围与期间;未选择的部分不在检查范围内。

2.

本公司对本服务中接触的数据负有保密义务,仅用于出具报告与必要的质量复核,不向无关第三方提供。数据处理规则详见《隐私政策》。体检报告与检查记录按《隐私政策》第四条约定留存

3.

AI 辅助说明:本服务的部分初筛与文本整理环节可能使用人工智能模型辅助,最终风险结论以人工复核结果为准;AI 输出不构成专业意见,相关规则亦适用《AI报税说明协议》。

六、免责声明

1.

本服务为自查辅助工具,不构成会计、税务或法律专业意见。您因信赖报告内容而作出的经营、申报或决策,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不对以下情形承担法律责任(依法不得免除的责任,本公司仍依法承担):因您提供的数据不实、不全、跨期导致的结论偏差;因您未采纳建议或未及时整改导致的补税、滞纳金与罚款;因税收政策调整导致的结论不再适用;因税务机关最终认定与报告不一致导致的差异。

3.

责任限额: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依据本协议向您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不超过您就本次体检服务实际支付的金额

七、其他条款

1.

发票:您就本服务支付的费用,可依法索取发票。请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提交开票申请;本公司在收到完整信息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电子发票。

2.

投诉渠道:如您对本服务或处理结果不满意,可通过应用内「帮助与反馈」投诉;仍不满意的,可拨打 12315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

本协议与《用户协议》《会员充值权益协议》《隐私政策》《AI报税说明协议》共同构成您使用本服务的完整协议体系;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的,以对用户权益保护更有利的条款为准

八、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9 月 13 日起生效。您购买或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2026 年 9 月 13 日


《聚赢记账报税》渠道商合作协议

版本:V1.0 |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3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渠道商账号:____________

甲方(平台方):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贸路71号1号公寓4楼14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亚洲

乙方(渠道商):____________(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名称)

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合法运营「聚赢记账报税」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并提供会员权益卡密的批发服务;乙方希望成为甲方的渠道商,从甲方采购卡密并向其自有客户销售。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就渠道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特别提示:本协议为商事合作协议,双方地位平等。请您在签署前完整阅读,特别是第六条(退款担保与追偿)、第十五条(违约责任与追责)、第十六条(责任限制与免责)——该三条已以加粗方式提请注意。


一、定义

1.

本产品:指甲方开发并运营的「聚赢记账报税」软件及其配套服务,包括记账、报税辅助、会员权益与卡密核销系统。

2.

卡密(权益卡):指甲方生成并交付乙方的一组字符凭证,终端用户凭该凭证在本产品内兑换相应期限的会员权益。卡密是预付权益的载体,本身不是货币,不可挂失、不可转让、不等同于储值

3.

储值(预付款):指乙方为采购卡密而预先支付至其渠道商账户的款项。储值仅可用于向甲方采购卡密,不计利息。

4.

售卡退款担保(下称"担保冻结"):指乙方每领用一张卡密时,甲方按约定标准从乙方储值中划出并冻结的保证金,用于担保终端用户在退款窗口期内退费时甲方的资金安全。

5.

挂账(待清偿款):指终端用户退款时,乙方的担保冻结与储值余额均不足以冲抵,从而形成的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欠款

6.

退款窗口:指自卡密出库之时起算的担保冻结期,期内担保不得动用。


二、合作性质(重要)

1.

双方是独立的商事主体。本协议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代理、居间、雇佣、劳务、合伙、联营、特许经营或独家授权关系。 乙方不是甲方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代理人或受托人。

2.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署任何文件、作出任何承诺、收取任何款项、发布任何声明,或从事任何使第三方合理认为其有权代表甲方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并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3.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自己的经营目的、自负盈亏地开展销售活动。 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价格、承诺、售后、开票与税务处理)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是该等关系的当事人

4.

本协议不授予乙方任何区域、行业或客户的独家权利。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在相同或不同区域、渠道开展相同或类似业务,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


三、入驻、审核与账号

1.

乙方可通过甲方渠道商后台(https://h5.juying.work/agent/admin-reseller.html)提交入驻申请,或由甲方管理员直接创建账号。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名称、联系方式、账号等信息,并在信息变更后 3 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2.

乙方账号状态分为:待审核、正常、已驳回、已停用仅"正常"状态可使用渠道商功能(登录、充值、领卡、导出、查看卡密等)。甲方对入驻申请享有完全的自主审核权,无需说明理由即可不予通过。

3.

账号安全。乙方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账号项下的全部操作均视为乙方本人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乙方知悉并接受甲方为保障资金安全设置的下列措施:

4.

乙方账号仅限乙方自身使用,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与他人共用。因乙方保管不善、出借、转让或被他人盗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的服务内容与乙方的权限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渠道商后台账号、储值充值与账户查询、卡类型与库存查询、卡密领用、卡密导出与查看、卡密短信直发、兑换链接生成、兑换通知、账单与流水查询。

2.

卡类型与其单价由甲方配置并在渠道商后台展示(如卡种名称、单张价格、会员天数、可用次数)。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采购价即后台展示的单价,甲方不承诺任何固定折扣率或分成比例。

3.

乙方可在后台自助或经甲方协助完成充值。单笔充值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至 50,000 元;同一渠道商每小时最多发起 5 笔充值订单。 充值到账以甲方系统记录为准。

4.

乙方无提现通道。 储值不可提现、不可转让、不可转授,也不得用于购买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何商品或服务。


五、储值与购卡结算

1.

乙方账户权益 = 储值余额 + 担保冻结金额。 挂账为乙方的负债,不计入权益

2.

乙方领用卡密时,甲方按下述公式从储值中扣减:

应扣金额 = 卡类型单价 × 领用张数 + 单张担保标准 × 领用张数

其中卡款计入乙方累计消费;担保部分从储值余额划入担保冻结(属划转而非额外加收,合作终止清算时依约退还)。

3.

单次领用张数为 1 至 200 张的正整数。超出上限时甲方明确报错而非自动截断。储值不足以支付"卡款 + 担保冻结"的,甲方拒绝本次领用并告知差额,不部分出卡

4.

单张担保标准默认人民币 99 元,甲方可针对不同卡类型分别设置,以渠道商后台实时展示为准

5.

卡密自甲方系统生成之时即归属于乙方,相应卡款与担保同时扣减。领用为幂等操作:因网络原因重复提交同一请求的,甲方不会重复扣款(重复提交将被拒绝或原样回放上一次结果)。

6.

部分失败的处理:因系统原因未能全额出卡的,甲方按未成功张数如实退回卡款与担保,钱与卡严格对齐,不抛异常、不静默少发


六、退款担保、解冻与追偿(重要)

1.

担保的用途:终端用户在其购买后申请退款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担保冻结中扣抵相应金额,以弥补甲方因该退款产生的资金支出。

2.

退款窗口:自卡密出库之时起算,默认 30 个自然日。甲方有权在 15 至 365 个自然日区间内调整,调整后对调整生效后新出库的卡密适用

3.

自动解冻:超过退款窗口且未发生冲抵的担保,甲方将解冻回乙方的储值余额。解冻由系统在乙方查询余额、查询账单或领卡时自动触发,也可由甲方手工执行。

4.

冲抵顺序(不可变更):终端用户退款需要冲抵时,甲方按下列顺序依次扣减——

① 担保冻结 → ② 储值余额 → ③ 挂账(转为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欠款)

该冲抵不需要乙方另行确认或授权。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按上述顺序直接扣减。

5.

挂账的清偿

6.

乙方无权以终端用户未付款、已退货、失联、卡密未被使用等理由拒绝承担上述冲抵与挂账义务。


七、卡密交付、导出与安全

1.

风险转移:卡密在甲方系统中生成并向乙方展示、导出,或以兑换链接形式提供之时,即视为交付完成,卡密的保管风险与灭失风险随之转移至乙方

2.

导出配额:乙方导出完整卡密受下列硬性限制(按北京时间自然日计算):每日最多导出 10 次、每日最多导出 500 张、单次请求最多 500 张。 超出配额的请求将被拒绝并告知剩余额度。

3.

导出水印与留痕:乙方每次导出,甲方均会在导出文件首行、文件名与接口响应中烙入水印(含渠道商标识、导出操作人、导出时间),并记录导出次数、张数、筛选条件、IP 与设备信息。水印的作用是溯源:导出文件外泄时,可凭水印定位到具体的渠道商与操作人。

4.

查看完整卡密:需通过短信一次性验证,单次最多查看 50 张,且每一次查看均逐张留痕(查看时间、累计查看次数、操作记录)。

5.

兑换链接:甲方可生成含卡密的兑换链接,链接有效期仅 5 分钟,过期或签名不符即失效。乙方理解并同意:兑换链接与"直接提供卡密"具有同等的暴露风险,转发即等同于交付卡密。

6.

短信直发:乙方可将卡密以短信方式直接发送给终端用户。单次最多发送 20 个手机号,且手机号数量必须与卡密数量一一对应(禁止一张卡群发给多人);已兑换的卡密不得再次发送。短信费用按甲方后台展示的标准计收(优先扣减短信配额,配额不足时从储值中扣减);发送失败的条数甲方如实退回

7.

乙方应采取的保管措施:乙方应将卡密视为与现金同等重要的资产加以保管,包括但不限于:限定接触人员、禁止通过公开渠道传输、禁止存入公开云盘或聊天群、人员离岗及时回收权限。


八、终端用户关系与乙方的独立责任(重要)

1.

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独立成立交易关系。 乙方自行决定对客户的销售价格、销售方式、宣传口径与售后承诺,甲方不干预、不参与,亦不承担该等关系的任何义务

2.

因乙方销售行为引发的全部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欺诈、虚假或夸大宣传、未按约定交付、未依法开具发票、未依法申报纳税、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违反广告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

3.

甲方先行承担后的追偿: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终端用户或任何第三方直接向甲方主张权利、投诉、举报、起诉,或导致行政机关对甲方调查、处罚的,甲方有权先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退款、赔付、和解);甲方因此支出的一切款项与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全额补偿甲方甲方先行赔付不构成对自身责任的承认,也不影响其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4.

乙方应依法就其向终端用户收取的款项开具发票,并自行完成相应税务申报与缴纳。甲方仅就其向乙方收取的卡密款向乙方开具发票。

5.

乙方应在其销售页面或与客户的沟通中显著提示"本卡密由「聚赢记账报税」提供软件服务,销售方为乙方",不得使终端用户误认为乙方即为软件运营方


九、乙方的义务与禁止行为

1.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不得利用甲方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2.

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

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合理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销售凭证、客户投诉处理记录、开票记录,以及接受甲方对其卡密流转情况的问询。乙方拒绝配合的,甲方有权暂停供货。


十、价格、政策与平台管理权

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成本变化或经营策略,随时调整卡类型、卡类型单价、单张担保标准、退款窗口、导出配额、短信计费标准及其他运营政策,并将在渠道商后台或通过应用内通知公示。调整自公示之日起对新的领用行为生效;已出库卡密按出库当时的政策执行。

2.

甲方有权新增或停用卡类型,并有权调整本产品的功能、界面与会员权益内容。

3.

甲方为保障交易安全与合规,有权设置并执行风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充值限额、领卡限额、导出限额、频率限制、异常行为识别与拦截。


十一、风控、冻结与暂停

1.

资金通道冻结: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形下立即冻结全部或部分资金通道(充值、赠送、售卡、提现),且无需事先通知乙方:发生疑似资金风险、系统遭受攻击、支付通道异常、监管或司法要求,以及甲方合理判断需要保护资金安全的其他情形。冻结期间,纠错性质的资金回冲不受影响。

2.

紧急冻结:发生重大安全事件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吊销后台会话、停用接口密钥、锁定渠道商账号、停止发卡与兑换。解冻时甲方仅还原由其自身冻结的条目,不覆盖冻结期间作出的人工决定;已吊销的会话不予还原

3.

账号停用:乙方状态变更为"已停用"后,登录与全部渠道商功能立即不可用;但已经出库并交付乙方的卡密不受影响,终端用户仍可正常兑换。乙方如需停止已出库卡密的兑换,应另行向甲方书面申请,由甲方评估后决定。

4.

甲方依本条采取的措施不构成违约,且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润、客户索赔、商誉损失)。


十二、知识产权与标识使用

1.

本产品及其相关的软件代码、界面设计、商标、标识、文案、数据结构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本协议不向乙方转让任何知识产权

2.

在合作期内,甲方有条件地许可乙方在推广其销售的卡密时,以客观、真实的方式提及"聚赢记账报税"名称。该许可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甲方可随时书面撤回。

3.

乙方不得:注册或申请与甲方商标、字号、产品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域名、企业名称、账号名称;对甲方标识进行修改、变形或组合使用;宣称自己为甲方的分支机构或官方渠道(甲方另行书面授权的除外)。


十三、保密

1.

保密信息包括:本协议内容及商务条件、卡类型与单价体系、担保与退款政策、导出配额与风控规则、后台数据、卡密、终端用户信息、甲方的技术资料与经营信息。

2.

乙方应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用途。乙方应促使其员工、代理人、关联方遵守同等保密义务,并对其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3.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3 年;涉及卡密与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4.

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领域且非因乙方违约所致;乙方在披露前已合法持有;依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必须披露(乙方应在披露前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采取保护措施)。


十四、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合规

1.

乙方是独立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收集、使用终端用户个人信息的,应自行依法取得同意、履行告知义务并保障用户权利,与甲方无关。

2.

甲方仅向乙方提供为完成卡密交付与核销所必需的最小信息(如兑换通知中的脱敏卡密、脱敏手机号、兑换时间与门店名称)。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终端用户的完整个人信息。

3.

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终端用户的完整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反向识别终端用户身份,不得将从甲方获得的信息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用途。

4.

乙方违反本条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引发投诉、举报、行政处罚、诉讼的,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与追责(重要)

1.

违约情形。 下列任一情形均构成乙方违约:

  1. 提供虚假、伪造、冒用的主体信息或资质材料;
  2. 违反第九条任一禁止行为,或违反第二条(合作性质)、第七条(卡密安全)的约定;
  3. 在挂账形成后逾期未清偿
  4. 逾期未补偿甲方依第八条第 3 款先行支付的款项;
  5. 违反保密义务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6. 以技术手段规避甲方的短信验证、限流或风控措施;
  7. 出借、出租、转让账号,或明知他人违法使用仍提供卡密;
  8. 对甲方员工实施商业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9. 恶意投诉、虚假举报、捏造事实损害甲方商誉;
  10.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2.

甲方的救济措施。 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单独或合并采取下列措施,且无需事先通知、无需经乙方同意

  1. 直接扣划:从乙方的储值余额、担保冻结及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划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款、挂账及代垫费用
  2. 暂停供货:暂停全部或部分功能(领卡、导出、查看卡密、短信直发、兑换链接生成等);
  3. 停用账号:将乙方账号置为"已停用";
  4. 停止合作并解除协议:立即解除本协议;
  5. 要求赔偿: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6. 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赔偿范围。 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与合理支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

违约金:乙方违反第九条的,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计算基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具体标准。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继续赔偿。

5.

连带责任:乙方为个人的,其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工作室"等名义经营所产生的本协议项下义务,由实际经营者与该经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为公司或其他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对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6.

责任的独立性与不豁免:甲方未及时行使或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甲方对乙方某一次违约的容忍或宽限,不构成对后续同类违约的豁免

7.

认定与申诉:甲方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违约行为的认定,应以可核查的事实与记录为依据(包括系统日志、流水记录、导出留痕、第三方反馈等),并在采取措施时告知乙方认定的依据。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反证;甲方应在收到申诉后 10 个工作日内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诉期间不停止已采取措施的执行;但经复核确属认定有误的,甲方应纠正并恢复相应权益。


十六、责任限制与免责(重要)

1.

服务性质:甲方是软件服务提供方与卡密批发方,仅按本协议向乙方提供软件服务与卡密。甲方不是乙方与其客户之间交易的当事人,不对乙方的经营结果负责

2.

不作承诺:甲方不承诺乙方的销量、收入、利润、回本周期或市场前景,不承诺任何最低采购量,不承诺卡密必然能被终端用户接受或兑换。

3.

服务中断:因系统维护升级、网络故障、第三方服务异常(支付通道、云服务商、短信服务商、运营商等)、黑客攻击或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延迟、数据异常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及时修复。

4.

合规与风控免责: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变化、司法或行政机关要求,或甲方依第十一条采取风控与冻结措施,导致乙方服务受限、卡密无法交付或兑换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5.

卡密风险免责:卡密交付后发生泄露、被窃取、被冒领、被第三方使用的,除甲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提供的水印与留痕机制用于协助溯源,不构成对卡密安全的保证

6.

经营风险免责:乙方的定价策略、宣传方式、客户纠纷、开票与税务处理、人员管理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责任上限除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乙方损失,以及本协议第十五条项下甲方向乙方追偿的情形外,甲方对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累计不超过乙方在争议发生前 12 个月内就争议所涉卡密实际支付的金额。

8.

排除间接损失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不对乙方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预期利润损失、商誉损失、客户流失损失、数据损失承担责任,即使甲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9.

上述免责与责任限制条款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用;依法不得免除或限制的责任,甲方仍依法承担。


十七、协议期限、变更与终止

1.

期限:本协议自乙方在入驻申请时勾选同意(或甲方管理员创建账号时乙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 年;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续期 1 年,以此类推。

2.

变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在渠道商后台或应用内公示。涉及乙方主要权利义务的重大变更(结算、担保、退款窗口、追偿规则),甲方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乙方不同意变更的,应在生效前停止使用并结清款项;乙方在生效后继续使用的,视为接受变更。

3.

甲方可解除协议的情形:乙方发生第十五条第 1 款任一违约情形;乙方主体资格终止、被吊销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乙方连续 6 个月未发生任何领卡或充值行为;甲方决定终止渠道合作业务(提前 30 日通知)。

4.

乙方可解除协议的情形: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卡密交付服务,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15 个自然日内仍未纠正的。乙方解除协议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且不影响其已发生的付款与清偿义务

5.

终止后的清算: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按下列顺序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

  1. 先行抵扣:以乙方的储值余额与担保冻结,优先抵扣挂账、违约金、赔偿款与代垫费用
  2. 退还余额:抵扣后仍有剩余的储值余额,甲方退还乙方;
  3. 担保处理:已出库但尚未超过退款窗口的卡密,其对应担保冻结继续保留至窗口届满;窗口届满且未发生冲抵的,一并退还乙方。窗口届满前发生的终端用户退款,甲方仍有权从该担保中扣抵
  4. 退还以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收款信息为前提,且甲方有权依法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6.

终止的效力: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标识、停止以渠道商名义开展宣传,并删除或销毁其持有的甲方保密信息。第十三条(保密)、第十四条(个人信息)、第十五条(追责)、第十六条(责任限制)、第十八条(争议解决)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八、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协商: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3.

诉讼: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诉讼期间: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乙方不得以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履行付款、清偿与担保义务。

5.

条款独立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按通常理解解释;依法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从其规定


十九、其他

1.

通知与送达:甲方通过渠道商后台公告、站内消息或乙方预留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发送的通知,自发送成功之日起视为送达乙方预留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未收到通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

完整协议:本协议连同其附件,以及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公示的运营政策,构成双方就渠道合作事宜的完整约定,取代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本协议与甲方对外公示的用户侧协议不一致的,就渠道合作关系以本协议为准。

3.

电子签署乙方通过渠道商后台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或提交入驻申请、或首次使用渠道商功能,均视为乙方已完整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以电子形式留存,双方均认可其证据效力。

4.

转让限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或业务承继方,转让将以公示方式通知乙方。

5.

弃权: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6.

联系方式:乙方可通过渠道商后台「联系客服」与甲方联系;涉及违约、追偿、争议等正式事项的,甲方将同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二十、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9 月 13 日起生效。乙方通过渠道商后台勾选同意、提交入驻申请或实际使用渠道商功能的行为,即视为乙方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乙方确认:乙方已充分理解合作性质(第二条)、终端用户关系与独立责任(第八条)、退款担保与追偿(第六条)、违约责任与追责(第十五条)、责任限制与免责(第十六条)的全部含义与法律后果,并自愿受其约束。


甲方: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6 年 9 月 13 日


《聚赢记账报税》推广商合作协议

版本:V1.0 | 生效日期:2026年9月13日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推广商账号:____________  推广码:____________

甲方(平台方):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贸路71号1号公寓4楼14号房

法定代表人:李亚洲

乙方(推广商):____________(公司/个体工商户/个人名称)

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合法运营「聚赢记账报税」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乙方希望成为甲方的推广商,为甲方推广本产品并按本协议约定取得推广服务费(以下简称"分成")。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特别提示:本协议为商事合作协议,双方地位平等。请您在签署前完整阅读,特别是第四条(分成的冻结与解冻)、第五条(退款与欠款的扣回)、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追责)、第十一条(责任限制与免责)——该四条已以加粗方式提请注意。


一、定义

1.

本产品:指甲方开发并运营的「聚赢记账报税」软件及其配套服务。

2.

推广商:指经甲方审核通过、依本协议为甲方推广本产品并取得分成的独立商事主体(含个人)。

3.

推广码:指甲方为乙方生成的唯一识别码,格式为字母 P 加 8 位十六进制字符。推广链接为 https://juying.work/?ref=推广码 。

4.

分成:指终端用户经乙方推广码建立绑定关系后,在甲方平台完成有效付费,甲方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的推广服务费。

5.

冻结余额:指已计入乙方账户但尚未解冻、不可提现的分成。

6.

可提现余额:指已完成解冻、乙方可申请提现的分成。

7.

欠款:指因被推广订单退款,甲方依约从乙方扣回分成时,乙方冻结余额与可提现余额均不足以抵扣而形成的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欠款


二、合作性质(重要)

1.

双方是独立的商事主体。本协议不构成任何形式的劳动、劳务、雇佣、代理或合伙关系。 乙方不是甲方的员工、代理人或分支机构。

2.

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自负盈亏地开展推广活动自行承担推广过程中的全部成本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投放、渠道费用、人员成本、差旅费用)。甲方不支付底薪、不承担社保、不报销任何费用

3.

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对外签约、收款、承诺、发布声明,或从事任何使第三方合理认为其有权代表甲方的行为。乙方违反本款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4.

本协议不授予乙方任何独家推广权。甲方有权自行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开展相同或类似的推广活动。


三、入驻、审核与账号

1.

乙方可通过甲方推广商后台(https://h5.juying.work/agent/admin-promoter.html)提交入驻申请,或由甲方管理员直接创建账号。乙方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名称、联系方式、账号等信息,并在信息变更后 3 个工作日内自行更新。

2.

乙方账号状态分为:待审核、正常、已驳回、已停用仅"正常"状态可登录后台、获取推广链接并取得分成。 甲方对入驻申请享有完全的自主审核权,无需说明理由即可不予通过。

3.

账号安全。乙方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账号项下的全部操作均视为乙方本人的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后果。乙方知悉并接受下列安全措施:连续登录失败 5 次账号锁定 15 分钟;登录会话有效期 30 天,到期需重新登录。

4.

乙方账号仅限乙方自身使用,不得出借、出租、转让或与他人共用。因乙方保管不善、出借、转让或被他人盗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

乙方不得注册多个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以本人、近亲属、员工或关联方的名义),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共用推广码或合并结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以核查多账号情形。


四、分成的计发、冻结与解冻(重要)

1.

分成的口径为"固定金额/单",不是订单金额的比例。 每一档会员套餐对应的分成金额由甲方配置并在推广商后台展示;分成金额与被推广订单的实际支付金额无关

2.

分成的产生以终端用户与乙方建立绑定关系为前提。 绑定关系在用户注册时按推广码建立,归因关系一经建立即固定;用户后续更换设备、重新注册或经他人二次分享,均不重复计入乙方的分成

3.

分成的计发不是支付成功后即时到账。 分成由甲方按日批量结算(通常为每日凌晨处理一次),因此存在最长约 1 个自然日的入账延迟;遇系统维护、任务排队或单日订单量较大时,延迟可能相应延长(超出部分顺延至下一批次处理)。

4.

分成首先全额计入乙方的冻结余额,不可提现。 冻结的分成按期数分次解冻,每期解冻天数默认 30 个自然日(甲方可在不低于 15 天的范围内调整),期数与该套餐的每期天数以推广商后台展示的生效规则为准

5.

解冻的时点:每期自被推广订单支付完成之日起按固定间隔计算到期日,到期且该订单未发生退款(含退款中)的,该期分成自动由冻结余额转入可提现余额。

6.

分成金额与解冻规则以"计发当时"的配置为准。 甲方调整分成金额、期数或每期天数后,调整仅对调整生效后新产生的分成适用,已入账的分成不重算

7.

推广商后台回显的规则说明为生效口径。如乙方对分成金额或解冻进度有异议,应在发现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


五、退款与欠款的扣回(重要)

1.

被推广订单发生退款(含退款处理中)时,该订单对应尚未解冻的分成将被取消并扣回。 扣回不限于已到期的期次;已被取消的期次不可恢复

2.

扣回顺序(不可变更)

① 冻结余额 → ② 可提现余额 → ③ 欠款(转为乙方对甲方的应付欠款)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按上述顺序直接扣减,无需乙方另行确认。

3.

欠款的清偿

4.

乙方无权以退款系用户单方申请、甲方已同意退款、订单已履行等理由拒绝承担上述扣回与欠款义务。


六、提现

1.

提现门槛:单次提现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 10 元(具体门槛以推广商后台展示的生效规则为准)。

2.

提现方式:乙方可申请提现至其支付宝账户或银行卡账户。乙方应在申请时准确填写收款方式、收款账号(银行卡须同时填写开户行),并保证收款账户的户名与乙方本人一致。 因乙方填写错误导致打款失败、款项被退回或产生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

提现的原子性与不可撤回提现申请一经提交,相应金额即时从乙方的可提现余额中扣减,乙方无法自行撤回,只能等待甲方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该笔金额不予退还;审核驳回的,金额将退回乙方的可提现余额。

4.

提现的处理时限:甲方将在收到申请后 1 至 3 个工作日内审核处理;款项到账时间以第三方支付渠道的实际处理周期为准

5.

收款账号的隐私保护完整的收款账号仅在甲方管理后台可见(用于打款);乙方在推广商后台看到的、以及乙方账单中记录的,均为脱敏后的账号

6.

税费

7.

资金通道冻结期:甲方在其资金通道冻结期内,有权暂停受理提现申请,冻结解除后恢复。


七、推广行为的规范与禁止行为

1.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的推广关系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2.

乙方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

乙方应真实、准确地向其推广对象介绍本产品,包括会员价格、权益内容、退款规则等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八、甲方的核查权与风控措施

1.

甲方的核查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推广行为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核查绑定用户的真实性、注册与付费行为是否存在异常。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甲方合理要求的说明材料。

2.

风控识别的维度:甲方通过系统对下列情形进行识别与标记(该等维度已向乙方明示):

3.

甲方的处置措施:经核查确认乙方存在违规推广行为的,甲方有权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

  1. 不予计发已识别违规部分对应的分成;
  2. 取消乙方尚未解冻的冻结分成;
  3. 暂缓受理乙方的提现申请;
  4. 追回乙方已提现的违规分成,并将不足部分记为欠款,依第五条追偿;
  5. 暂停或终止向乙方提供推广商服务,并解除本协议;
  6. 要求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 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认定的依据与申诉:甲方作出违规认定应以可核查的事实与记录为依据(包括系统日志、绑定与付费记录、设备与登录记录、第三方反馈等),并在采取措施时告知乙方认定的依据。乙方有权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反证;甲方应在收到申诉后 10 个工作日内复核并书面答复。申诉期间不停止已采取措施的执行;但经复核确属认定有误的,甲方应纠正并恢复相应权益。

5.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的风控识别可能产生误判。乙方如认为识别有误,应通过上述申诉渠道解决;在申诉处理完毕前,甲方有权维持已采取的措施。


九、数据、保密与个人信息

1.

保密义务:乙方对因本协议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分成政策、客户与订单数据、系统信息、本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协议目的之外的用途。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3 年

2.

个人信息保护:乙方在推广过程中收集、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应自行依法取得同意并履行告知义务不得向甲方提供其收集的他人个人信息,不得要求甲方提供终端用户的完整个人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反向识别终端用户身份。

3.

数据使用限制:乙方仅可在本人在推广商后台可见的范围内使用甲方提供的数据(如绑定与订单的汇总信息),不得爬取、批量导出、转售或对外提供该等数据。


十、违约责任与追责(重要)

1.

违约情形。 下列任一情形均构成乙方违约:

  1. 提供虚假、伪造、冒用的身份信息或资质材料;
  2. 违反第七条任一禁止行为或第八条第 3 款所指的违规推广行为;
  3. 在欠款形成后逾期未清偿
  4. 违反第三条关于账号使用与多账号的约定;
  5. 违反保密义务、个人信息保护义务或数据使用限制;
  6. 以技术手段规避甲方的风控措施;
  7. 对甲方员工实施商业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8. 恶意投诉、虚假举报、捏造事实损害甲方商誉;
  9. 其他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行为。

2.

甲方的救济措施。 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单独或合并采取下列措施,且无需事先同意

  1. 直接扣划:从乙方的冻结分成、可提现余额及甲方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划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款、应追回分成及欠款
  2. 暂停服务:暂缓受理提现、暂停推广链接的使用与后台功能;
  3. 终止合作:解除本协议并停用乙方账号;
  4. 要求赔偿: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5. 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

赔偿范围。 乙方的赔偿范围包括甲方的全部实际损失与合理支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4.

违约金:乙方违反第七条的,除赔偿甲方实际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甲方的实际损失为计算基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具体标准。约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就差额部分继续赔偿。

5.

连带责任:乙方为个人的,其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工作室"等名义开展推广所产生的本协议项下义务,由实际经营者与该经营主体承担连带责任;乙方为公司或其他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对本协议项下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6.

责任的独立性与不豁免:甲方未及时行使或未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甲方对乙方某一次违约的容忍或宽限,不构成对后续同类违约的豁免


十一、责任限制与免责(重要)

1.

服务性质:甲方是软件服务提供方甲方不对乙方的推广结果、推广收益、投入产出比作出任何承诺不承诺任何最低分成金额或收入水平。

2.

政策调整免责: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策略调整分成政策、解冻规则与提现门槛。该等调整不构成违约,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预期收益、已投入的推广成本)。

3.

服务中断免责:因系统维护升级、网络故障、第三方服务异常(支付通道、云服务商、短信服务商等)、黑客攻击或不可抗力导致结算延迟、数据异常或服务中断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不承担责任,但会尽力及时修复。

4.

归因与风控免责:因用户未使用推广码、使用他人推广码、清除本地数据、更换设备或经其他渠道注册,导致绑定关系未建立或归因至他人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予补发分成

5.

合规免责:因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变化、司法或行政机关要求,或甲方依法采取风控措施,导致乙方分成被取消、提现被暂缓或账号被停用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6.

责任上限除因甲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乙方损失,以及本协议第十条项下甲方向乙方追偿的情形外,甲方对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累计不超过乙方在争议发生前 12 个月内实际已取得的分成总额。

7.

排除间接损失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方不对乙方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预期收益损失、推广成本损失、商誉损失承担责任,即使甲方已被告知该等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8.

上述免责与责任限制条款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用;依法不得免除或限制的责任,甲方仍依法承担。


十二、协议期限、变更与终止

1.

期限:本协议自乙方在入驻申请时勾选同意(或甲方管理员创建账号时乙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 年;期满双方无异议的,自动续期 1 年,以此类推。

2.

变更: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或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修订后的协议将在推广商后台或应用内公示。涉及分成金额、解冻规则、提现门槛、税费处理等重大变更,甲方将至少提前 7 个自然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乙方不同意变更的,应在生效前停止推广并结清款项;乙方在生效后继续推广的,视为接受变更。

3.

甲方可解除协议的情形:乙方发生第十条第 1 款任一违约情形;乙方主体资格终止、被吊销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乙方连续 6 个月未产生任何有效推广;甲方决定终止推广商合作业务(提前 30 日通知)。

4.

乙方可解除协议的情形: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已解冻的分成,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15 个自然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解除协议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

5.

终止后的清算: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双方按下列顺序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

  1. 先行抵扣:以乙方的冻结分成与可提现余额,优先抵扣欠款、违约金、赔偿款与应追回分成
  2. 余额支付:抵扣后仍有剩余,且相关冻结期已届满的,甲方支付乙方;
  3. 未届满部分:冻结期尚未届满的分成,继续待期届满且未发生退款后支付;期间发生的退款仍按第五条扣回;
  4. 支付以乙方提供完整、准确的收款与开票信息为前提,且甲方有权依法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税费。

6.

终止的效力: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标识与推广码,并删除或销毁其持有的甲方保密信息。第九条(数据、保密与个人信息)、第十条(追责)、第十一条(责任限制)、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十三、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

1.

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协商: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3.

诉讼: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诉讼期间: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乙方不得以存在争议为由拒绝履行清偿义务。

5.

条款独立性:本协议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按通常理解解释;依法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的,从其规定


十四、其他

1.

通知与送达:甲方通过推广商后台公告、站内消息或乙方预留的手机号、电子邮箱发送的通知,自发送成功之日起视为送达乙方预留联系方式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导致未收到通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2.

完整协议:本协议连同其附件,以及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公示的运营政策,构成双方就推广合作事宜的完整约定,取代此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本协议与甲方对外公示的用户侧协议(含《推广有礼协议》)不一致的,就推广商合作关系以本协议为准;《推广有礼协议》适用于普通用户之间的推荐奖励,与本协议项下的推广商分成相互独立。

3.

电子签署乙方通过推广商后台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或提交入驻申请、或实际使用推广商功能,均视为乙方已完整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以电子形式留存,双方均认可其证据效力。

4.

转让限制: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方或业务承继方,转让将以公示方式通知乙方。

5.

弃权: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6.

联系方式:乙方可通过推广商后台「联系客服」与甲方联系;涉及违约、追偿、争议等正式事项的,甲方将同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十五、生效声明

本协议自 2026 年 9 月 13 日起生效。乙方通过推广商后台勾选同意、提交入驻申请或实际使用推广商功能的行为,即视为乙方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乙方确认:乙方已充分理解合作性质(第二条)、分成的计发与解冻(第四条)、退款与欠款的扣回(第五条)、违约责任与追责(第十条)、责任限制与免责(第十一条)的全部含义与法律后果,并自愿受其约束。


甲方:沈阳聚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UNXXT

乙方:____________(盖章/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6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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